1.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指导,协助市教委研究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工作制度与发展规划,对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查指导。
2.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师资专业化培训和继续教育,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专业岗位认证、考核管理等工作。
3.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科研和交流活动,开展学生心理发展状况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调研。
4.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面向家长和社会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。
5.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转介信息服务,搭建学校与精神卫生机构的转介桥梁。
6.作为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处,协助处理日常事务。
7.探索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的方法和途径。
8.完成市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